電鍍廢水中主要的污染物質為重金屬,比如鎳、鋅、銅、鉻等,合理、全面地處理重金屬污染物是保證電鍍廢水穩定達標的重要因素之一。
首先,針對常見的電鍍含鎳廢水,如果只是電鍍鎳,而非化學鍍,那么在含鎳廢水中,鎳是離子態形式,只需要用氫氧化鈉進行調節pH,再通過PAC混凝,PAM絮凝沉淀,即可去除電鍍鎳。但在摻雜了前處理水的電鍍廢水或者在化學鎳廢水中,會存在絡合劑,如果只是加堿調節,鎳離子是無法沉淀的,用量為鎳離子的5-7倍。這時需要加入除鎳劑M2進行螯合沉淀處理,通過與鎳離子生成不溶性螯合物而把鎳離子濃度降低,達到污水處理排放標準。
由于除鎳劑M2能夠與任何形態的鎳離子生成不溶于水的螯合沉淀,將廢水中的總鎳含量處理至0.1mg/L以下,解決了傳統化學方法中的弊端。
再次,針對其他重金屬廢水,如含鉻廢水、含銅廢水、含鋅鎳廢水等,這時即可采用重捕劑M1去除,HMC-M1第三代重捕劑分子結構復雜,螯合能力強,官能團表面電荷多,能夠與含有絡合劑的重金屬廢水生成不溶性的螯合沉淀,從而使重金屬達標排放。
文章來自:中國電鍍助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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