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按照《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實施方案》(國辦函〔2021〕47號)有關要求,完善危險廢物鑒別制度,推進分級分類管理,生態環境部制定并公布了《危險廢物排除管理清單(2021年版)》。
其中,金屬表面處理及熱處理加工行業中熱浸鍍鋅浮渣和鋅底渣及鋁電極箔生產過程產生的廢水處理污泥不屬于危險廢物。生態環境部將根據實際情況實行動態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