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進行鹽霧試驗時,由于鍍鋅件在鹽霧箱中安放位置的錯誤,導致對耐鹽性能方面錯誤結論。經分析和重新安放工件后,才能得到正確的鹽霧結果。
01、供需雙方對鋅層質量爭議的由來
8件085小導磁框的鈍化膜經鹽霧試驗后,從整體正反表面絕大多數依然有色彩的外觀,鋅層完整;而只有約1/5外圓邊緣有厚的白霜堆積(又稱為白色耐蝕產物)。南京電聲元件廠對電鍍生產廠的“質量”極為不滿,要求停產整頓。鍍鋅廠負責人認為質量沒有問題,生產工藝與流程沒有變化,過去都達標,而為什么這次鹽霧試驗卻通不過呢?進而對某研究所的鹽霧試驗產生懷疑。生產廠又抽樣送到某民營公司做鹽霧試驗,其結論又不知所云。最后,要求我協助分析該問題所在。
02、初步診斷
085導磁框(出口件)有五種規格(見表1),圓形碗狀。從總體上看,085導磁框的彩色鍍鋅滾鍍件質量完全沒有問題。如有問題,首先彩色膜要退掉(消色)。其次,白色腐蝕產物應出現在鍍鋅層最薄的部位(大圓面的正面中間部位),而絕對不會出現在最厚的鍍鋅層的大圓邊緣周圍。
如果周圍邊緣確實鍍鋅層薄而出現問題,腐蝕產物應是一個圓環狀,而現在出現的僅僅是最小直徑為3.6㎝導磁框1/5圓環上有較厚的白色耐蝕產物。而另外不同直徑的22件導磁框,沒有任何腐蝕產物。
上面這些反?,F象,不得不對鹽霧試驗工件安放的位置產生疑問。
03、導磁框在鹽霧箱中安放的模式及其鹽霧結果
經了解送去直徑大小不一的5種規格的鍍鋅導磁框工件共30個去做鹽霧試驗。
30個工件盛放在二個縷空的長方形塑料盒中。市售塑料盒規格為300×200×80㎜(L×W×h)。每一個盒各放15個工件,緊密安放;所有的圓面都平行于水平面,與垂直方向沒有任何夾角;四個大直徑導磁框工件間安放一個較小或最小直徑的導磁框工件;在塑料盒四角安放最小直徑導磁框工件(見圖1),以此達到充分利用塑料盒底平面的面積,真正達到工件之間緊密排列。
圖1 導磁框工件排列位置的俯視圖
(框蓋朝上,翻邊朝下)
從圖1中1號位置是夾角處安放1個最小直徑導磁框工件;2號位置是4個大直徑導磁框工件中安放1個較小直徑導磁框工件。
鹽霧試驗后的結果:最接近塑料盒四角處最小直徑的導磁框有1/5邊緣都有白色腐蝕產物,而其它安放的鍍鋅工件,不論直徑大或小都沒有出現白色腐蝕產物。很明顯,出現這種現象是矛盾的,電鍍生產廠當然是不可接受的。
04、導致鹽霧錯誤結論的原因分析
(1)首先,鹽霧試驗主要考慮導磁框大圓面的耐蝕性。大圓面在鹽霧箱中安放時不應與水平面平行,應與垂直方向成30°角。也就是說,受試面進行鹽霧考核時,不應在其表面上結鹽水(這樣,似乎做浸泡鹽溶液試驗了)。而原受試面的安放沒有與垂直方向成30°角。因此,其結論是嚴酷條件下的鹽霧結論,不能真實地反應鍍鋅層實在的品質。
(2)按GB6458-86規定試驗樣品不得相互接觸,它們之間的間隔距離應不影響鹽霧能自由降落在試驗樣品上,以及一個試驗樣品上的鹽溶液不得滴落在其它試驗樣品上。因此,緊密安放試驗工件是不可取的。因為,它會影響對鹽霧結論的評估。
(3)按GB6458-86規定試驗樣品與箱壁相距不少于50㎜。而原來把工件放在縷空的塑料盒中,其四周塑料邊框不縷空,其高為80㎜,而最小直徑的工件高度17㎜。因此,高出63㎜的塑料邊框卻變成了擋鹽霧的墻。因而,工件緊靠塑料邊框一面時,無疑會接受鹽霧的量比工件安放在盒中間的要高得多;而緊靠塑料盒四角處的工件一邊,接受鹽霧的量又要更加翻翻。這樣,正好證明:小直徑導磁框1/5邊緣為什么有白霜出現的問題,而4/5邊緣卻都安然無恙的緣故。
(4)按GB6458-86規定,試驗結束后,工件從鹽霧箱中仔細取出,用流動冷水(低于35℃)輕輕沖洗或用海綿等從表面上除去鹽沉積物,然后立即進行80~100℃、30min左右的干燥,并即時檢查腐蝕程度或其它缺陷(試驗后外觀;腐蝕缺陷的部位、數量和狀態;狀態指點蝕、裂紋和氣泡等;去腐蝕產物后的外觀;開始出現腐蝕前所經歷的時間)。
據稱9月14日鹽霧試驗結束,9月18日寫鹽霧報告。但工件上凝結的鹽痕沒有沖洗,一直放在濕態的鹽霧箱里,工件表面實際還在進行輕度鹽霧腐蝕。因此,直到9月27日我查看時(工件上的腐蝕產物仍沒有任何沖洗過),白霜堆積地卻更厚了。此時,若對鹽霧后的工件表面又進行評估時,就會得出更壞的結論。
綜上所述,這次工件在塑料盒中的鹽霧結論,由于工件安放錯誤,故導致出錯誤的結論(特別是緊靠塑料框夾角處的工件)。
05、工件正確的安放模式
(1)工件應安放在縷空的塑料平板上,平板上面絕對不應四周框邊阻擋鹽霧自由飄動。
(2)工件與工件之間也應有一定的間距。
(3)工件大圓平面應與垂直方向成30°角(這意味著應特設一套支架,以便掛靠工件)。
(4)所有工件應與箱壁間隔至少50㎜以上。
(5)鹽霧試驗結束后,應立即清洗、烘干,并記下試驗過程中和試驗結束后的觀察結果。
總之,都要按GB6458-86標準規范進行中性鹽霧試驗,并按此規范進行評估和總結。
按上述的建議重新抽樣,再做鹽霧試驗。所有的工件全都通過鹽霧試驗。從而,平息了供需之間不正常的爭議,并取得了一致看法:原生產工藝和流程是沒有問題的,工件的鍍鋅質量是達標的。
06、小結
(1)工件在鹽霧箱內的位置一定要按GB6458-86標準規范進行安放。
(2)一些國營或民營企業具體做鹽霧試驗的技術員,其素質也有待進一步提高。
(3)特別要強調的是,絕不允許用自來水來配制鹽霧溶液。否則,就是不規范。做出來的結論,就不可靠。
(4)有的單位用市售飲用凈水來配鹽霧溶液,這也是不可靠的。最近,南京市水質抽查報導,在市售飲用水中有70%不達標。因此,對市售“凈水”首先要加以驗證,特別是有無氯離子等。
(5)電鍍廠不要因鹽霧收費(1000元/次)較貴,把所有的送樣工件都滿滿地擠在一只鹽霧箱內,進行考核。這樣所得出的結論,是不正確的。因此,送樣件太多的話,該做二次或三次試驗的,還是應做二次或三次??傊?,都要按鹽霧試驗標準來做試驗。絕不要貪圖一時便宜,而失去客觀的正確結果。
(6)電鍍廠,不要把抽樣送到沒有授權質監單位進行鹽霧試驗。因為這些單位無經營權是非法的,而且具體操作人員是未經過一定的綜合培訓,所得結論往往是不可靠的,還常常引起供需雙方之間的爭議與矛盾。因此,這些單位開出的任何質量證明都是無效的,只能給電鍍廠參考而已(即內部使用)。
總之,電鍍廠應把抽樣件送到已受權的質監單位進行檢測,其結論才有權威性,并能作為裁定鍍鋅質量有無問題的結論。
文章來源:鍍聊
|